性施虐又叫性虐待癖,是指对异性对象施以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而从中获得性的满足和变态心理的满足。
受虐癖又叫被虐狂,它与虐待癖相反,是指在受到性对象的虐待时,精神或肉体虽感到痛苦,而在心理上却得到一种特殊的性欲满足。
施虐与受虐癖并非罕见,在西方,约有30%的女性和10%的男性曾有不同程度的受虐与施虐体验并得到性唤起。25%的男女在性交过程中用牙咬或被咬来增加性快感,但这不一定是性变态。施虐淫者以男性多见,最多见的施淫行为牙咬、抓、鞭打、针刺、绞勒等;亦有精神施虐,如小便撒在性对象身上,强迫讲淫话等,极端的施虐行为包括毒打、残肢、杀死性对象,称色情杀人狂。有的施虐常发生于两个达成某种默契和有共同性感基础的男女之中,这时的施虐行为较为温和。
施虐癖或受虐癖者的性满足与个体化的特定性活动方式有关,而与是否性交关系不密切。有的人单纯施虐或受虐能达到性的满足。在不少情况下,受虐与施虐行为常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或者两个人轮流受虐或施虐,称施虐受虐淫。
轻度的施虐和受虐性刺激用以增强正常性活动者,不属于性施虐、受虐癖之列。只有那种以这种行为作为性刺激的最主要来源或作为获取性满足的必不可缺的手段者,才能定为此种性变态。 这两种性变态者的人格都不健全,性施虐者的人格特点是内向、孤僻、缺乏男人气概,这种人有性卑劣感,对女性怀有仇恨心。而男性受虐癖者多见于阳痿患者,女性受虐癖者往往是癔症性人格障碍者:高度的自我中心,喜欢别人的注意与夸奖,有高度的暗示性,情绪不稳,变化无常,喜欢玩弄别人等。因为性施虐癖与性受虐癖有其内在病态人格基础,治疗十分困难,一旦发生则往往是慢性的,难以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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